2005/05/23     辉主义机构愿提供免费咨询  QQ:289044193 tel:137 3068 6627
省建设厅出台新建商品房建筑面积计算新标准
根据规定,以下七类纳入不应分摊的建筑面积范围:
1、设在幢内为多幢服务的设备、管理用房;建在幢外的设备、管理用房;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多幢建筑的,设在某幢内的管理用房。
2、属公共使用的汽车、摩托车、自行车等机动、非机动车车棚、车库。
3、物业管理区域为单幢建筑的,其技术(结构)转换层、避难层(室)中除为本幢服务的管理用房、设备用房等以外的部分。
4、架空层中公共休憩、绿化等公共开放使用部分。
5、会所、活动中心、托儿所(幼儿园)、居委会、娱乐用房、健身房、阅览室、医疗室、垃圾间等配套公共用房。
6、室内外斜坡道。
7、人防工程附属设施用房。